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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净化无尘车间消防防火设计施工要求

2019-07-27


贵州净化无尘车间消防防火设计施工要求


     当下医药、电子、食品等行业的迅速发展,对厂房、生产工序和生产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无尘车间作为解决医药、食品、高精密性仪器无菌无尘生产的前提保证,其防火设计不容忽视。

通常新建的贵州净化车间一般有着严格的消防安全要求控制,往往洁净级别较高对消防安全要求也越高。贵州无尘车间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但由于洁净厂房内生产工艺的特殊性、洁净室(区)的特殊性,贵州万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防火设计上也有一些特殊的要求。

 一、火灾危险性分类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把洁净厂房的火灾危险分为甲、乙、丙三类。

贵州医药工业洁净厂房中的医药制剂、原料药及药用辅料等化学药剂种类繁多,而集成电路芯片等工业生产也使用多种化学试

剂和特殊气体,根据生产所需的原料、工艺、辅助介质的不同,结合生产特点,洁净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确定,分为甲、乙、丙、丁四类,如下表。当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

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二、建筑材料及其燃烧性能

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贵州无尘车间的顶棚和壁板(包括夹芯材料)应为不燃烧体,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4h,

疏散走道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

2、在一个防火区内的综合性厂房,其洁净生产与一般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非燃烧体隔墙封闭到顶。隔墙及其相应顶板的耐火

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隔墙上的门窗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6h。穿过隔墙或顶板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

3、技术竖井井壁应为非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井壁上检查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6h;竖井内在各层或间隔一层

楼板处,应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非燃烧体作水平防火分隔;穿过水平防火分隔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

填塞;

4、无尘净化车间的地面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54的规定:甲、乙类生产

区应采用A级材料,同时应满足不发火、防静电的要求。丙、丁类厂房应采用不低于B2级的材料。


三。防火分区与分隔

为了缩短管道距离,降低能耗,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生产管理,制药工业筹建厂通常将生产、仓储、配套公用工程、生产

管理、质量监督中心等结合在一起。综合楼。建筑设计应根据不同的生产功能和使用功能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

i)一般要求

甲、乙类生产洁净厂房采用单层厂房。防火墙之间的允许面积应为单层厂房3000_,多层厂房2000_。c、d、e生产洁净厂

房消防分区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16的规定。各消防分区的建筑面积、安全出口、疏散距离应符合规范

要求。

ii)其他要求

1.防火墙应用于分隔防火区。如果单层厂房(A、B类)建筑面积超过上述要求,则难以设置防火墙,则可通过防火卷帘和喷淋

防护分隔。

2.第二步。当喷雾防护等级设置在严重危险水平时,C、D和E工厂的防火区域可加倍。

三。丁、鄂两厂在安装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不受限制。例如,在局部安装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的面积可按局部面

积的两倍计算。

第四章。贵州无尘车间及其直接服务的生产区的技术夹层为同一防火分区。大型综合电子车间的回风层可包括在洁净车间

消防区域内。在剧毒、有害细菌、病毒、放射性物质等不能用水作灭火剂的场所,应当设置防火分区。

5.在防火分区内,洁净生产区与非洁净生产区之间应设置完整的不燃隔墙隔断。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不燃材料,

在隔墙上设置观察窗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9h,管道通过隔墙或楼板周围的空隙应该用不可燃材料紧紧地填充。


四、安全疏散设施

洁净车间的特点是生产人员固定,熟悉工作场所,熟悉疏散路线,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一般来说,洁净厂房的设计应注意合

理组织疏散路线,设置安全出口,以满足复杂无尘厂房的安全疏散要求。

i)安全出口

为保证安全疏散的可靠性,洁净厂房各生产层、防火区或洁净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安全出口应分布均匀,从生产

现场到安全出口无需经过曲折的人员净化路线。

洁净厂房满足下列要求时,可设置安全出口。

1.甲、乙类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 uuu,生产人员总数不超过5人。

2.第二步。丙类生产区建筑面积不超过250亩,同时生产企业不超过20家的;

三。D类生产区建筑面积不超过400亩,同时生产企业不超过30家。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洁净区与室外之间的安全疏散门应沿疏散方向打开。安全疏散门不得使用吊门、转向门、侧滑门和电

子自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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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疏散距离

洁净厂房的疏散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洁净厂房最远的工作场所或疏散出口到室外出口或楼梯间

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关键生产设备有自己的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和高灵敏度的早期火灾报警检测装置后,可根据工艺要求确定安全疏散距离,但不

得大于上述规定的安全疏散距离。系统在回风流中的灵敏度为0.01%obs/m。对于玻璃基板尺寸大于1500 m*1850 mm,人员

密度小于0.02人/公顷的TFT-LCD工厂,清洁生产区的疏散距离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但不得超过120 m。

3)疏散楼梯

洁净厂房各疏散楼梯均应出屋面,楼梯一层设置直通出口。当疏散楼梯出口不能直接设置在一层时,应设置通向室外的安全通

道(如有通向安全通道房间的门,应设置B级防火门),并在安全通道内设置正压送风。

iv)疏散通道

由于洁净度的要求,一些洁净厂房的平面布置是在一个单独的小空间内进行的,这使得平面布置变得复杂。转向生产流线和多

个进出口门会影响安全疏散时间。设置疏散通道是保证洁净厂房安全疏散的重要措施。

制药厂疏散走廊的确定应尽可能结合工艺要求,并将工艺中采取防火措施的主走廊作为安全疏散走廊。

对于洁净区内规模较大的制药厂,人物流走廊通常由洁净区外人员、物流走廊和洁净区内人员物流走廊两部分组成。洁净区的

产室往往通过内部通道连接,以满足不同生产工艺的需要。这些内部通道也被用作清洁区域人员的安全疏散路线。通过安全

疏散门与非清洁的外部通道相连,人员通过外部通道到达室外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建筑平面设计中应合理设置安全疏散系

统。洁净区的外通道应尽量呈圆形,以达到多方位疏散的目的,尽量避开布袋通道,并有利于消防。

5)专用灭火器

消防专用出口是消防员进入建筑物灭火的专用入口。火灾发生时,消防队员通常会从外面关闭和打开。洁净厂房通常是一个相

对封闭的空间,一旦发生火灾,就给消防工作带来困难。洁净厂房与洁净区同一层外墙应设门窗,供消防人员进入洁净厂房。

当洞口间距大于80米时,洁净厂房外墙适当部位应设置专用消防口。专用安全出口的宽度和高度不应小于750 mm,不应小于

1800 mm,并有明显标志。楼层设专用消防出口阳台,二层至上层设钢梯。

消防人员在发生火灾时,不得将宽度小于750 mm、高度小于1800 mm的吊门、电控自动门窗或洁净厂房外墙上的围栏作为消

防人员进入厂房的入口。


五、消防设施配置

由于洁净厂房的施工成本和工艺设备都很昂贵,火灾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很重,因此建立有效的消防系统是洁净厂房施

工和运行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目前洁净厂房广泛使用的灭火设施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此

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选择其他必要的消防设备,如气体灭火系统。

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洁净厂房内设置的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洁净厂房、内外消防给水可采用高压、临时高压或低压给水系

统。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管道压力应保证用水量达到一定值,任何建筑物较高点水枪满水柱不小于10米。隧道压

力应保证消防最不利点的消防栓水压不小于10米水柱(从地面算起)。洁净厂房内的消防栓应按下列规定安装:

1.洁净室(区)生产层及上下技术夹层设置室内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水枪数量不应小于2支,水枪水柱

不应小于10m,每支水枪出水量不应小于5L/s.3。洁净厂房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15L/s。

2)自动灭火设备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目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成为洁净厂房消防系统的配置。安装在洁净室或洁净区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预作用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GB50084的要求。根据GB50084的要

求,喷头的强度不应小于8.0L/(min),作用面积不应小于160。

2.第二步。其他灭火设施

除设置水灭火系统外,还应在SIH4分布区设置直接作用于各汽缸的喷水系统。系统的动作信号应来自光敏探测器,如远离建筑

物的开放式配电系统,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爆震效果,从而不设置喷水。系统。此外,二氧化碳、IG541、三氟甲烷、七氟丙

烷等清洁气体灭火系统得到广泛应用。

二氧化碳有毒,使用不当会使人窒息,不能用在人的地方,而且其冷却效果较大,会对精密仪器产生一定的影响。IG54L气体

灭火机构为物理灭火,灭火速度慢,储存压力高,保护面积大,但气瓶数量大,气瓶间储存空间大,系统管网要求高,灭火效

率高。计算很复杂。七氟丙烷气体的灭火机理为化学灭火,灭火速度较快。一般情况下,输送距离不应大于35m,但当受保护

对象较大时,需要配置两套系统,增加投资成本。综上所述,在洁净厂房内存放贵重设备、仪器、材料的洁净室设置气体灭火

系统时,不应使用可能导致被保护物窒息和二次损坏的灭火剂,方案比较完善。为了选择最合适的系统设计,应该进行分析。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洁净厂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联动控制,其防护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GB50116的有

关规定。当防火分区面积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的建筑面积允许值时,其防护等级为一

级。硅烷储存和分配室(区)应安装红外紫外火焰探测器。在洁净生产区、走道和技术夹层(不包括不可通过的技术夹层)安

装手动报警按钮和声光报警装置。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标准GB50116的有关规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不仅要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而且要根据洁净厂房的特殊要求,合理选择和充分优化。以下是制药厂

和电子清洗厂的例子。

1.医用洁净厂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药品洁净车间生产区设置火灾探测器,生产区和走道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由于过敏性药物、生物活性药物或常见致病菌在

生产高活性药物时的使用或生产,该类洁净室配备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应具有密闭、耐用、灵敏度高、表面光滑的特点。王

牌。点探测器可选用温度传感器或火焰探测器。如果需要烟雾探测器,建议使用红外光束线性烟雾探测器。对于安装在吊顶或

夹层内的电缆或电气设备加热可能引起火灾的检测,可选用电缆型温度传感器。探测器可直接接触或安装在被探测目标附近,

并能尽早探测到火灾危险。

2.第二步。电子洁净厂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贵州省电子洁净车间应根据生产工艺布置和公用电力系统设备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火灾探测器应安装在洁净生产区、技术夹

层、机房、站房等,智能探测器应安装在洁净生产区和技术夹层。洁净室(区)空气处理设备新风或循环风出口应设置火灾探

器。当车间消防分区面积超过现行要求时,在新风混入洁净室空调系统前,应在回风气流中安装高灵敏度的火灾预警探测

器。当安装在洁净室(区)顶部的探测器不能满足GB50116的要求时,在新风混入洁净室空调系统前,应在回风气流中安装高

灵敏度火灾预警探测器。


三。洁净厂房特殊气体和化学品泄漏检测系统

清洁车间使用各种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气体,以及易燃、易爆和腐蚀性溶剂。这些气体和溶剂中的任何一种泄漏都会造

成严重的火灾危险、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因此,在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特殊气体之间,在气罐柜内,溶剂室、溶剂输送柜、

副柜、阀箱和生产区应根据介质浓度,安装不同灵敏度的不同类型的探测器。运输员和中等危险。常用的检测器有电化学检测

器、真空泵抽运检测器、紫外/红外检测器等。

4)防排烟

1.防烟设施

针对洁净厂房的封闭结构,建立有效的防排烟设施,有利于确保火灾中人员的疏散。

当疏散楼梯间设在建筑物外墙一侧时,可通过打开外窗进行自然排烟。当疏散楼梯布置在建筑物内部或清洁度要求不满足自然

排烟条件的楼梯间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增压送风系统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洁净避难

区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一般由新风空调机组加压。发生火灾时,避难区保持正压,正压值相对于邻近区域为25-30pa。


2.第二步。排烟系统

C类厂房地面洁净室和地面洁净室应设置排烟设施,建筑面积大于300_。洁净厂房的疏散走廊应设置机械防排烟设施。

目前,洁净室设计的主要排烟方式为上排烟方式、上、下排烟方式的组合、排烟方式回风道设置排烟风机、火灾时排烟风机为

排烟方式。

洁净厂房各防烟分区的排烟支管上应设置排烟防火阀,排烟采用正常的露天风口。排烟风机入口设有280℃关闭的排烟防火

,与排烟风机联锁。为保持洁净室的空气压力,净化区的排烟系统管道应采用低泄漏排烟阀和排烟防火阀。排烟口采用低泄

漏常闭板式排烟口,排烟风机入口处采用低泄漏常闭式排烟防火阀,并接受消防控制中心的信号,自动开启阀体。

洁净室机械防排烟系统应与通风空调系统相结合,但必须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16的要求。

5)灭火器配置

洁净厂房内所有场所均应设置灭火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灭火器配置

的关键在于正确选择和使用灭火器。选择灭火器时,应考虑灭火器配置地点的火灾类型、灭火器的灭火能力、对被保护对象的污染程度、使用的环境温度、灭火器与灭火器的相容性。应考虑公共汽车。在洁净室中,化学灭火剂、泡沫灭火剂等通常不适

合灭火,这会对工艺设备和洁净室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和腐蚀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后不留痕迹。不污染和腐蚀防护用

品,广泛用于洁净室。

6)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

洁净车间应设置疏散应急照明。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通道转角处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设置疏散标志,专用灭火出口应设置

红色应急照明。


六、输气管道安全措施

洁净厂房内燃气管道的主干管应敷设在上下技术夹层或技术夹层内,上部与水电管道合建时应敷设。与此房间无关的管道不得

穿过。输气管道应根据介质的不同明确标识。

各类气瓶库应集中在洁净厂房外。当日耗气量小于1瓶时,可在洁净室设置气瓶,但必须采取无尘、易清洁的措施。

1)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事故排放装置

可燃气体易燃易爆,危险性大。可能引起燃烧爆炸事故。当事故发生时,它们传播广泛,造成严重损失。下列部位应配备可燃

气体报警装置和事故排放装置。报警装置应与相应事故排风机联锁:

1.危险生产甲类火灾用气体入口室。

2.第二步。管道廊道、上下技术夹层或可燃气体管道容易积聚的技术夹层。


三。在洁净室使用可燃气体。

2)管道安全技术措施

1.可燃气体管道应具备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1)与用气设备连接的分支和排放管道应配备阻火器。

2)室外排水管道设置防雷设施。

3)应设置消除静电的接地设施。

2.第二步。氧气管道应具备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1)管道及其阀门、附件应严格脱脂。

2)应设置消除静电的接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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